原標題:原來留學生報稅還有這樣的優(yōu)惠政策,你知道嗎?
廣大留學生也許都聽說過taxtreaty這樣一個概念,但是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們又該如何使用它?對于廣大留學生而言,大家能享受到的一個taxtreaty是US-ChinataxtreatyArticle20。簡單介紹一下這個條款:就是美國政府允許在美國持F-1簽證的學生,當年收入的前5000美金是免稅的。當然,既然是互惠協(xié)議,美國留學生在中國也是一樣的情況。
很多人會有疑惑,F(xiàn)1簽證又會牽扯到稅法中的resident和non-resident的問題,也就是說涉及到1040和1040NR稅表的情況,判斷起來已經夠讓人頭大的了?,F(xiàn)在又突然跳出個這么個Taxtreaty,各種情況混雜在一起,到底我們該怎么處理?小編在這里清楚地告訴大家:只要你拿的是F1簽證,不管你是resident還是non-resident,你都可以用這個5000刀的taxtreaty來減免自己的收入。給大家引用一下原文“Thisarticleisexceptedfromthe"savingclause"ofparagraph2oftheProtocol,soitsbenefitsareavailabletopersonswhootherwisequalifyeveniftheybecomeU.S.residents.”
舉個例子:持有F1簽證已經六年的強凱同學在2018年的收入為美金,那么在報稅的時候他就可以先用這個taxtreaty把自己的收入減去5000美元,然后再用standarddeduction把收入減去美元(假設他是單身報稅,不考慮其他情況)。那么最后他算出來的Taxableincome就是-5000-=美元,然后按照這個收入進行納稅即可。
在實際操作稅表的時候,我們要先在1040表格或者1040NR表格上的相應位置填上條款和減免的金額。除此之外,我們還要使用其他表格來進行補充,要對免稅的情況加以說明。總而言之,具體操作起來還是有一定的復雜性的,報錯的話就可能無法享受這個稅收優(yōu)惠政策。小編建議大家還是帶好相應的材料來尋求我們的專業(yè)幫助(需要帶的材料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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