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常會被留學生問到,
關(guān)于在落戶審批期間離職的事情。
我總結(jié)了一下,大致分為一下幾個問題,
請對號入座。
一、在落戶審批期間,
跳槽了審批還能繼續(xù)嗎?
不能
政策原文指出:提交申請前6/12個月社保個稅符合要求。
這里指的符合要求是:
1.社保個稅繳納主體一致;
2.社保基數(shù)、報稅收入超過基準線;
3.社保、個稅、勞動合同主體對應。
二、在前公司累積完6/12個月的社保,
到新公司可以立刻提交入戶申請嗎?
不可以
因為社保個稅繳納的主體發(fā)生了變化,
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發(fā)生了變化。
審核不僅僅審核提交申請前的6/12個月,
整個審核周期保守估計3個月左右,
審核期間也需要滿足同一公司主體的要求,否則審核中止。
三、從集團旗下的A公司轉(zhuǎn)到B公司,
A公司累計的社保還有效嗎?
無效
和上述情況一樣,
社保、個稅、勞動合同一旦其一發(fā)生變動,
后續(xù)都需要重新累積社保,重新遞交申請。
四、如果只是人去了B公司工作,
社保還在A公司,算有效累計嗎?
算
因為社保個稅及勞動合同并未發(fā)生任何變化,
但是要確定必須還是由A公司幫你提交入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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