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人社官方發(fā)布了最新版《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新政將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實施,政策有效期2025年11月30日!
新版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新政對比上一版,在引進留學回國人員的力度上更大,對500強院校博士生、高精尖人才、企業(yè)管理人員等給予落戶優(yōu)待,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可不受社保及個稅納稅的基數和時間要求直接落戶。
一、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要求微調
以下1-4類留學生,繳納社保和個稅6個月,按照上海的平均工資,可以申請落戶(本科境外累計學習天數要求從1年增加為2年,碩士不低于半年)。
第1類:
?國(境)外高校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
?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yǎng)等性質的博士學位畢業(yè)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80天
*其中,境外高水平高校(500強大學)畢業(yè)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個稅,可以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第2類:
?國內雙一流大學本科+境外碩士
?國內非雙一流大學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
?境外本科+境外碩士
第3類:
?境外高水平大學本科
第4類:
?國內碩士或以上學歷+境外高校、科研機構進修或者做訪問學者1年
第5類留學生,交1年社保和個稅,按照1.5工資繳納,可以申請落戶上海。
第5類:
?境外本科或境外碩士學位(非高水平大學),本科境外學習不少于2年;碩士境外學習不少于半年(不含大專、HND起點、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形式)。
?中外聯合培養(yǎng)性質的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境外學歷:境外學校錄取+在國內校區(qū)或分校學習,境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不低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境外高校錄取+利用暑假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境外學分不低于總學分的80%。
*備注:
?國內雙一流大學,即國內211.985大學。
?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即國(境)外世界排名500強院校,可以參考以下4個世界TOP500高校排名,以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發(fā)布的為準:
英國泰晤士報TimesHigherEducation
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U.SNews&WorldReport
QS世界大學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WorldUniversityRankings
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ShanghaiRanking`s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
"國內211.985大學"改為國內“雙一流”大學
具體名單如下:
二、新政策最大調整部分
新政策:留學生回國后2年內到上海,并持續(xù)在上海工作:
?回國后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
?回國后2年內到上海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繳納社保和個稅;
?到上海工作后,必須持續(xù)在本市工作,不能再到外地工作。
(舊政策:留學生回國之后,首份工作地必須在上海)
三、新增激勵條件
1.四類人才直接落戶
?在國外境外高水平大學、知名科研機構獲得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以上職務;
?在世界500強企業(yè)擔任高管的高級管理、技術、科研人員;
?經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
?境外高水平大學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
*以上四類人員來上海全職工作后,無需繳納任何社保或者個稅,可以直接入戶上海。
2.兩類人才工作半年落戶
?高新人才(緊急專業(yè)人才):“上??萍紕?chuàng)新職業(yè)清單”的用人單位的員工,屬于本市重點產業(yè),重點區(qū)域和緊急緊缺專業(yè)的人員。
?自主創(chuàng)業(yè)人員:擁有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來上來創(chuàng)業(yè)的歸國留學生人員。
*以上兩類人才繳納6個月社保和個稅,可以申請落戶上海。
四、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注冊資金100萬以上,依法納稅
?如是分公司、社稅都須繳在分公司
?不得派遣/代繳/補繳
一旦成功落戶上海之后,留學生們還可以享受其他幾項福利:
1.優(yōu)秀人才可拿最高50萬元資助金;
2.可購買一輛免稅車;
3.浦東創(chuàng)業(yè)者可申請15萬元創(chuàng)業(yè)資金。
政策原文
政策原文可復制以下地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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