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沒有買房,也不打算買,因?yàn)槲掖蛩闳绻斓缴虾艨谥螅倏紤]移民到海外的方案。我目前租住在閔行區(qū),2012年初到上海來的時(shí)候是住在親戚家,2013年5月開始辦理的居住證,當(dāng)時(shí)居住證上的地址也是親戚家的地址。后來2017年自己出來租房子住,從親戚家(浦東)搬到了閔行。我如果等到2020年5月,其它條件也都符合居轉(zhuǎn)戶的要求的話,能夠申請落戶公安局的集體戶口嗎?如果可以的話,我能落戶落在浦東而不是落在閔行的公安局嗎?還請高人指點(diǎn),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