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邊法律右邊分析:準遷證有效期是40天,以發(fā)證日期為準。戶口準遷證上的有效期,是指該左邊法律右邊(戶籍)文書出具后的時效,持證人必須在此期間辦理完畢,過了有效期即失去了該文書的時效。去落戶地辦理遷入落戶,是持證人最后的操作,因此準遷證上有效期是給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看的,一旦準遷證是過了有效期的,它可以不予受理。戶口準遷證開出后未去遷入地辦理遷入落戶前,持證人屬于暫時沒有戶口所在地,俗稱"袋兒戶口"(即戶口在自己的口袋里)。只有將戶口遷入落戶地后才存在戶口所在地。持個人申請、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到遷入地公安機關領取《入戶審批表》。然后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縣(市,區(qū))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后開出戶口準遷證。準遷證和其他證明一樣,都是有時間限制,也就是有效期的。一般來說,證明一旦過了有效期,就只有作廢的命運。準遷證是辦理戶口遷移的敲門磚,辦理準遷證有一系列的流程,需要身份證、申請書等各種材料。對于公民的申請,國家相關機關要核實資料正確無誤后才可能準許。
左邊法律右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十四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注:關于領取戶口遷移證繳納工本費項,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關于取消戶口遷移證收工本費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殘疾人戶口遷移的,須同時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手續(xù)。持證人需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到戶口遷出地縣級殘聯(lián)開具殘疾人證遷移證明,殘疾人戶口遷出地縣級殘聯(lián)要及時將殘疾人人口基礎數(shù)據(jù)庫中的相應信息標注為遷出狀態(tài)。殘疾人憑戶口遷出地縣級殘聯(lián)轉出的殘疾人證申請表、評定表等檔案材料和出具的殘疾人證遷移證明,到戶口遷入地縣級殘聯(lián)登記入檔。戶口遷入地縣級殘聯(lián)依據(jù)遷移證明,在殘疾人證備注欄中注明殘疾人證遷移日期并加蓋公章,同時在殘疾人人口基礎數(shù)據(jù)庫中完成遷入工作。遷入地殘聯(lián)對原殘疾評定有異議的,可要求在遷入地當?shù)刂匦逻M行殘疾評定。戶口遷移后超過半年沒有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手續(xù)的,原發(fā)證殘聯(lián)可在殘疾人人口數(shù)據(jù)庫中標注為凍結狀態(tài),辦理遷移手續(xù)后改為遷出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