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上海居轉戶的時候,離職證明是非常重要的一樣東西,如果沒有會影響到上海居轉戶。
1、申請上哈居轉戶的時候,需要以前單位的離職證明,沒有應該怎么辦?也聯系不到以前單位,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是否可以刪掉以前的記錄?
答:如果單位倒閉了,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拉一張公司情況材料就可以了。里面有公司額運營狀態(tài),有這種證明就可以不用相關離職證明材料了。
1、證明是由離職單位開具,上面包含的內容:離職員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早勞動合同中必備的,也是離職證明必備的。
2、因為沒有校閱單位,所以不用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寫上開具證明的日期。
3、離職證明上最好加蓋單位的公章,因為公司一般都有很多公章,如公司的財物章、人力資源章、合同專用章等多種公章,這些公章雖然都有左邊法律右邊效力但是用途并不一樣,用公司的公章,這樣證明效力要更大,離職證明也更規(guī)范。
1、不能雙重用工:比如說你在上一家單位離職時沒有開離職證明,其后去了另一家單位工作到現在,現在又去上一家單位開離職證明,上面的時間是現在,那么人才中心可以認為你是同時在2家單位工作,失去上海居轉戶申請資格;
2、上海居住證轉戶口離職證明上蓋的是人事章:這樣是不行的,需要蓋公司的公章;
3、曾經在外地換過幾次工作再到上海工作的:一般只要你在外地最后一次的離職證明;
4、離職證明要放進檔案里或在以機要文件形式寄到上海人才中心
5、找原單位補辦離職證明不給辦:盡量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解決,實在不行尋求左邊法律右邊手段,找律師或者勞動仲裁機關;
對于上海居轉戶,離職證明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證明。大家提交材料時一定要注意自己材料上的名稱是否能和上海居住證、社保上面的單位名稱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