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重點概括:
1:社保問題匯總
2:個稅問題匯總
我們在申報居轉(zhuǎn)戶中常見的情況是按照最低基數(shù)繳納社保、持有中級以上職稱未按照社會平均工資以上繳納社保。這兩點是比較常見的,通常我們遇到這樣的問題如何來解決,這是我們接下來講解的重點。
例如:張某某于2010年在上海辦理長期居住證,2012年在上海通過考試獲取的中級經(jīng)濟師,在取得證書之前均按照最低工資繳納社保,稅0申報,取得證書后至今均按照最低工資繳納社保。
張某某已經(jīng)符合居轉(zhuǎn)戶的大前提:長期居住證符合累積滿7年,社保和個稅累積滿7年,持有中級職稱。那么他可以申報居轉(zhuǎn)戶了,這樣的情況通常人才中心都會給你退出來,理由很簡單:持有中級以上職稱期間未按照當(dāng)年社會平均工資繳納社保。在遇見類似的情況我們該怎么辦?首先我們需要去補繳社保,從取得中級職稱的這年開始按照每年社會平均工資補繳社保。補繳社保后有兩種情況出現(xiàn):第一,補繳后人才中心不認可,即補繳月份不算,通常補繳二三個月人才中心都是認可的。第二,補繳后認可,但是近三年補繳不予認可,往后延遲三年。類似于這樣的同學(xué)們要注意了,申請成功的概率是較低的,歡迎咨詢我。
友情提示:對于持有中級職稱的同學(xué)們要注意些什么?
1、保持近三年的社保要高于平均工資的1.3倍以上
2、保持近三年社保不要斷或調(diào)整社?;鶖?shù)低于原來的基數(shù)
3、持有中級職稱了,請調(diào)整社?;鶖?shù)到平均工資以上
稅到個人所得稅,我想10個有9個會遇到,通常的情況是0申報稅、多加單位申報稅。這種情況人才中心初審時會需要補繳并提供情況說明,市里在公示前也會因為稅的問題被退回補繳材料。
為了方便大家,以減少奔波,各位在申報居轉(zhuǎn)戶落戶上海的時候先把材料做做好,首先我們要把稅單從網(wǎng)上拉出來,一年一張(如2017年01月-2017年12月),然后開始開稅單,有0申報和多加單位申報的先圈出來,0申報的去補繳,多加單位的去合并稅,當(dāng)中有個問題需要注意,在補繳稅的時候請參考自己中級職稱取得的時間。
例如:徐某某于2006年考取的建筑師一級,然后掛靠在某單位,該單位一直按照當(dāng)年社會平均工資的80%來繳納個人所得稅。
類似于這樣的情況該怎么辦?首先我們需要從2006年開始按照當(dāng)年的社會平均工資補繳個人所得稅,然后個人和單位寫情況說明。
友情提示:
1、人才中心接受補繳個人所得稅,但是請一次性補繳好
2、原單位離職后可通過個人補繳
3、情況說明要體現(xiàn)一種態(tài)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