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能用外地職稱的答案很簡單,就是因為政策有明文規(guī)定。
但是很多同學想不通:為什么上海的積分和居轉(zhuǎn)戶政策會這么規(guī)定呢?
這個邏輯其實很簡單,外地職稱不能用來申請積分和落戶,并不是上海不認可外地職稱評審的水平。
而是因為居住證積分也好,居轉(zhuǎn)戶也好,這里面有一個很重要的關(guān)鍵字:“居住”。這些政策面向的是長期在上海工作生活,并且對上海有一定貢獻的外省市人員。
在外地工作期間獲取的職稱,跟在外地交的社保和個稅一樣,跟在上?!熬幼 睕]有任何關(guān)系。
把這問題換一個問法:
在外地交的個稅和社保能在上海申請積分和落戶嗎?這個問題是不是就很容易理解了?
既然外地的職稱不能用來積分和落戶,那么應該怎么辦呢?
答案也顯而易見:
在上海重新評一個或者考一個職稱即可。
特別說明:
今天說的外地職稱不能用來落戶只是說的居轉(zhuǎn)戶通道,引進人才落戶是可以用外地的高級職稱的。
為什么居轉(zhuǎn)戶不認外地職稱,引進人才就認?
因為人才引進政策跟居轉(zhuǎn)戶政策面向的對象完全不同:
1、人才引進看重的是申請人的單位資質(zhì),以及申請人未來能為上海做出很大的貢獻;
2、而居轉(zhuǎn)戶看重的則是申請人已經(jīng)為上海做出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