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南山區(qū)辦理深圳戶口隨遷子女申請條件:
1.申請人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戶口居民;
2.申請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撫養(yǎng)責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請人父母戶口均在我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須一并申請隨遷入深戶)或以下成年子女:
(1)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高中以下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
(2)廣東省內(nèi)生源且戶口遷往學校的未婚未育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畢業(yè)后未正式落實接收單位,父母戶口已遷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經(jīng)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本市遷戶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申請人需先行攜帶相關資料到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后相關計生信息通過深圳市政務資源交換平臺流轉到深圳公安局,不需提供紙質材料)
4.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2018年深圳南山區(qū)辦理深圳戶口隨遷需要哪些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16歲以下自愿提供身份證材料)
申請人及申請人父母戶口簿、身份證。特殊情況:父母離異,不需提供非法定撫養(yǎng)責任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父或母(非被投靠人)系國(境)外身份,收取國(境)外身份證明(如港、澳、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證件不是中文簽發(fā)的,應附中文翻譯件;父或母(非被投靠人)死亡,提供死亡證明文書;
2、申請人《出生醫(y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如申請人屬被投靠人收養(yǎng)子女,參照夫妻投靠隨遷收養(yǎng)子女情形提供材料;
3、申請人父母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被投靠人屬離異或再婚的,還須提供歷次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判決(調解)書;喪偶的,還須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喪偶再婚的,如戶口簿不能反映與前配偶夫妻關系,補充提供與前配偶的結婚證或當?shù)毓?、民政部門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
4、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被投靠人遷入本市不滿兩周年的,需提供加蓋存檔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遷入本市《招調通知書》(《入戶介紹信》或《入戶申請表》)、《計劃生育證明》)復印件各1份;
(2)申請人屬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以下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參照夫妻投靠隨遷成年子女相應情形提供材料;
(3)申請人屬戶口已遷往學校的本省生源未婚未育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的,需提供遷移證或遷移證存根(蓋存檔單位戶口專用章復印件1份)及畢業(yè)證、報到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未婚未育證明及學校出具的未分配證明;
(4)申請人屬被投靠人收養(yǎng)子女的,參照夫妻投靠隨遷收養(yǎng)子女的相應情形提供材料;
(5)申請人屬生父母未登記為合法夫妻關系的非婚生子女,被投靠人需填寫《非婚生育子女情況聲明》;
(6)申請人撫養(yǎng)權發(fā)生變更,需提供撫養(yǎng)權變更公證書或法院撫養(yǎng)權變更判決(民事調解)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2018年度深圳戶口辦理,子女隨遷入深戶條件申請材料。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攜帶入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區(qū)公安分局(被投靠人戶口屬寶安、龍崗兩區(qū)和龍華新區(qū)的,到戶籍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隨遷申請并現(xiàn)場攝像,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開具受理回執(zhí)
(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門根據(jù)每年市政府下達的人口機械增長指標按申請類別、受理時間先后順序審批。收養(yǎng)子女入戶的由市公安局委托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DNA鑒定;親子關系存疑的,由市公安局委托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親子鑒定;
(三)申請人、未成年申請人的法定監(jiān)護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執(zhí)和身份證到指定機關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在《準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nèi)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并在《戶口遷移證明》有效期內(nèi),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lián))、《戶口遷移證》、結婚證、辦理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zhí)(16歲以下申請人自愿提供)、一張二代證標準照片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并現(xiàn)場攝像。成年申請人和16周歲以上未成年申請人入戶須本人辦理,居民身份證須一并申請。隨遷收養(yǎng)子女、雙胞胎子女的,該16歲以下未成年人需到場攝像。提供《戶主關于新增戶內(nèi)成員的聲明》的,該戶戶主需持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到場確認;
(四)申請人虛假申報或騙取、偽造證件、證明材料,或使用騙取、偽造的證件、證明材料的,不予審核(批),納入城市征信系統(tǒng),兩年后方可重新申請。已經(jīng)入戶的,注銷戶口,回原籍復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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