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進的人才租賃和生活補貼標準為:本科1、5萬元/人,碩士2、5萬元/人,博士3萬元/人。一次性發(fā)放補貼資金。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xù)時申報為準;(二)具有深圳戶籍;(三)在深圳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四)本人未享受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調(diào)入的在職人才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年齡條件:本科不滿30周歲,碩士不滿35周歲,博士不滿40周歲。以上年齡條件的判斷時間為1月1日。
《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