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應屆畢業(yè)生本碩博事業(yè)單位在編職員能否享受人才租房補助待遇?
答: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得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問: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和公租房能否同時享受?
答: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條件之一:未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引進人才不得重復享受租房補貼。新引進人才在領取租房補貼期間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補貼期間為人力資源部門首次發(fā)放租房補貼之日起1年內。公租房及相關住房補貼的審核要求以市住建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問:已申請了本科6000元的租房補貼,目前已領取了3000元,剩余的補貼會按照哪個標準發(fā)放?
答:已領取了補貼的,不能再次領取了哦!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進的全日制學歷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此前已領取了補貼的,符合相關條件可按照新標準補發(fā)差額部分。補貼申請條件可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詢。
問:如何界定申請人是否符合補差額要求?
答:在《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頒布前,2016年3月23日起引進的全日制學歷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已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領取了補貼的,符合相關條件可按新標準申請補發(fā)差額部分。補貼申請條件可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詢。
問:新標準補貼補發(fā)需要申請嗎?還是自動補發(fā)?
答: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補差額由系統(tǒng)自動發(fā)起補差額審核程序,從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及社保共享平臺,提取并核查申請人學歷、社會保險繳納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