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給孩子落戶,對于是離異或者亡夫的情況來說,問題不大的,只要帶齊寶寶的出生證,自己的戶口薄和身份證,到所屬的派出所寫證明,就可以給孩子落戶了。
而對于是未婚生育的單親媽媽想給孩子落戶,就比較麻煩。無合法婚姻關系的生育是國家所不允許的,根據相關法律條文,你需要交納的不是罰款,而是社會撫養(yǎng)費,一般依地區(qū)而定,有的2到3萬,有的4到5.6萬,有的7到10萬。具體的金額要咨詢所在地的派出所。而且還要寫多方面的證明,有時甚至要給孩子做親子鑒定。辦齊所以資料就可以給孩子落戶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者鄰居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根據《公安部關于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實行嬰兒落戶隨父隨母自愿的政策。新出生嬰兒可以在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常住戶口。根據萊蕪市有關規(guī)定新生嬰兒落戶,應由嬰兒父母持《戶口簿》、《出生醫(yī)學證明》、《準生證》、父母戶口所在單位介紹信(隨父落戶的另帶母親所在單位計劃生育部門介紹信),到父母常住戶口所在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