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司法局官網(wǎng)發(fā)布了兩條通告
深圳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求
《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
《深圳市居住社保積分入戶辦法(征求意見稿)》
意見的通告
引起了了大家的緊張
學工君在這里想說
大可不必
本規(guī)定所稱戶籍遷入
是指非深圳市戶籍人員
將戶籍從其他地區(qū)遷入深圳市
與此前深圳落戶規(guī)定相比
此次新規(guī)
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的內(nèi)容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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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diào)整遷戶渠道
將59號文中人才引進遷戶、政策性遷戶、投資納稅遷戶、積分入戶四個入戶渠道整合為核準類入戶、積分入戶、政策性隨遷入戶三類。
其中,積分入戶具體分為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居住社保積分入戶、投資納稅積分入戶三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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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化人才引進入戶條件
將核準類學歷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diào)整為全日制本科,技術型人才底線要求調(diào)整為“中級職稱+全日制大專”,技能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diào)整為技師。
不符合上述核準條件的其他人才,統(tǒng)一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專項指標計劃內(nèi)通過積分方式擇優(yōu)審批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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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性入戶條件
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結婚時間及被投靠人入深戶時間滿2年調(diào)整為滿5年,并增加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高級技師和碩士以上學歷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時間限制優(yōu)先解決配偶隨遷問題的條件;老人隨遷將子女入深戶時間要求由8年調(diào)整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繳納社保連續(xù)滿15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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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計生和守法要求
取消對于入戶人員計生情況的審核,增加遷戶人員需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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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造假懲處力度
對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入戶人員,將2年內(nèi)不得再次申請入戶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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