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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年6月1日,《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居住證條例》正式實施,非深戶籍人員需要在深圳連續(xù)居住一年才有資格申請,這條門檻攔住了不少人。國務院公布的居住證暫行條例將條件放款至半年,無疑是亮點之一,那么居住證在深圳究竟有什么作用呢?你會去辦嗎?
居住證與身份證、戶口本不同,它既不像戶籍制度一樣具有強制性,而且也跟戶籍制度所賦予的福利政策有所差距。一些單位會統(tǒng)一為員工辦理居住證,不過個人去辦理的意愿則相對沒那么強烈。有不少在深圳居住了多年的市民都表示,并沒有辦理居住證的念頭,而生活也基本不受影響。
事實上,居住證是在需要用到時候才知道辦得晚了。家住龍華新區(qū)的李先生2011年就在深圳居住,一直沒有關注過居住證的問題,最近因為需要用到居住證才跑去申辦,結果由于公安局網(wǎng)站查詢不到房屋租賃的信息,而被認為居住年限不夠一年,辦理不了居住證。
除了要符合居住年限外,在深圳有穩(wěn)定的工作,并且社保連續(xù)滿十二個月或者前二年內(nèi)累計滿十八個月,也是辦理居住證的硬性條件之一。崔先生1990年就居住在布吉,至今已經(jīng)在深圳扎根15年了,然而在換新居住證時卻被告知社保條件不符,暫時無法辦理居住證。
深圳實行限牌政策后,無論是車牌競價還是搖號都需要用到居住證,人們才漸漸地意識到居住證的重要性。根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居住證條例》的規(guī)定,持居住證人的權益包括,申領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護照、港澳通行證、申請補貼、醫(yī)療服務、計劃生育服務、殯葬服務補貼、開居住證明和身份證明等九大權益。一些市民指出,盡管深圳的居住證政策已經(jīng)走在全國的前列,不過持證人所包含的權益中,居住證大多數(shù)只是作為各項福利政策的門檻,意味著有資格去享受而已,含金量仍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