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xù)有協(xié)議離婚各訴訟離婚兩種方法:一、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由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后即發(fā)給離婚證,離婚證即為證明婚姻關系解除證件;二、夫妻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司法文書即是相當于婚姻關系解除的證件。以上可以看出,如果夫妻雙方都是外地戶口的,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協(xié)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無法在深圳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戶口,在深圳辦理離婚就只能到深圳的法院訴訟,然后以判決離婚或調解離婚的方式結案,通過訴訟離婚的一般由被告在深圳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具體需要提供被告在深圳已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如果其中一方或雙方是深圳的,雙方協(xié)議離婚的就可以到民政部門辦理,當然也可以到法院訴訟離婚調解結案。如果不能協(xié)議離婚的,要求離婚的一方到法院起訴,同樣被訴方是外地戶口的也需要提供其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