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深圳交警局車管所召開《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新聞發(fā)布會,結合深圳車管業(yè)務解讀即將實施的新政,5類業(yè)務可以“異地通辦”、5項服務可以“便捷快辦”。
記者從深圳交警處了解到,在10項措施中,推行小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實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實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實行摩托車全國通檢和6年免檢、擴大使用原號牌號碼范圍等五項措施已完成前期準備工作,可于6月1日按時推出。
擴大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這一項,深圳作為第一批試點城市已于2018年9月1日開展試點,目前通過電子化轉籍辦理機動車轉出業(yè)務592宗,轉入業(yè)務2436宗。
簡化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xù)這一項,深圳交警于2014年開展金融機構備案工作,目前已備案金融機構532家,上述企業(yè)可通過網上專用授權賬號在線申請辦理機動車抵押業(yè)務,也可通過提供復印件的方式經備案代辦人到窗口申請辦理動車抵押業(yè)務,自開通以來累計辦理業(yè)務103萬余宗。
另外,深圳交警已設立平安銀行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另有建設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豐田金融等4家金融服務站正在籌建,在此基礎上,此項措施可按部局要求于6月1日順利推出。
實行機動車銷售企業(yè)代發(fā)臨時行駛車號牌這一項,深圳交警已于2017年11月利用部局專網服務平臺在4S店開展此項業(yè)務,目前已有代發(fā)臨牌汽車經銷商企業(yè)320家,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代發(fā)臨牌點46家,截止目前,共發(fā)放臨牌65萬張。
全面推行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這一項,在省局統(tǒng)籌下,深圳作為試點城市已于2018年9月實現,目前深圳已實行購置稅票據電子化,業(yè)務辦理時均實行網上核查。
開設語音服務平臺這一項,深圳交警在現有警服的基礎上進行融合升級,打造專業(yè)化的語音呼叫平臺,目前技術已對接,正籌備場地、席位,對相關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可按要求正式啟用。
深圳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交警局將按照公安部、省廳、市局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升級信息系統(tǒng),并加強對改革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深入開展評估問效,確保10項便民利民措施落實落地、取得實效,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創(chuàng)業(yè),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助推經濟高質量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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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港澳臺居民可以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申領。
2.實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申請人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后,因工作、學習、生活等需要居住地發(fā)生變更的,可以在全國范圍內申請變更一次考試地。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至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繼續(xù)參加其他科目考試,已通過的科目考試成績繼續(xù)有效。
3.試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對在省(區(qū))內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對跨?。▍^(qū))異地申領的,在辦理現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證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圍內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
4.擴大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在原有15個試點城市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檔案電子化網上轉遞試點,在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qū)首府市、計劃單列市全部推行,同時各省(區(qū))至少再選擇1至2個城市推行。對機動車在試點城市之間轉籍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并辦理,無需再回遷出地驗車、提取紙質檔案。
5.實行摩托車全國通檢和6年免檢。申請人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直接檢驗摩托車,申領檢驗合格標志,無需辦理委托檢驗手續(xù)。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
6.簡化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xù)。當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對商業(yè)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為抵押權人的,不需要再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改為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電子印章。推行在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等機構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方便群眾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已實現與銀保監(jiān)部門、銀行等金融機構聯網的,實行機動車抵押信息網上轉遞,公安交管部門網上比對核查。
7.擴大使用原號牌號碼范圍。對登記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的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間互換機動車號牌號碼,更好滿足群眾和單位的需求;同一機動車一年內可變更一次號牌號碼。放寬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時限,原車注銷、遷出或轉移后,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
8.實行機動車銷售企業(yè)代發(fā)臨時行駛車號牌。推進在機動車銷售企業(yè)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發(fā)放臨時行駛車號牌,方便群眾購車、領取臨牌后即可上路行駛。
9.全面推行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在原有4個?。ㄊ校┰圏c的基礎上,會同稅務部門全面推進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核對,公安交管部門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時網上核對購置稅電子信息,群眾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門提交紙質購置稅完稅或免稅證明。
10.推行交管語音服務熱線。深化“互聯網+交管服務”,推廣應用語音服務平臺,啟用全國統(tǒng)一交管服務電話號碼“”,為群眾提供交通管理業(yè)務咨詢、信息查詢、業(yè)務預約/受理、互聯網平臺用戶信息注冊/變更等服務功能。
以上便民利民服務措施除第10項以外,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國全面推行;第10項措施,各地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加快在全國全面推行。
來源:南方+
僑報融媒編輯賴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