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居民戶口簿》丟失、被盜后,戶主本人應(yīng)及時向派出所報告,并提出補發(fā)的書面申請(本戶的所有成年成員都須在申請上簽名)。戶主因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請辦理的,應(yīng)當(dāng)出具書面委托申請,并簽名捺印,被委托人應(yīng)是本戶的成年人員;若本戶中確實他人可供委托的,應(yīng)在民警到該戶走訪調(diào)查后,有居、家委會出具有關(guān)證明,申請補辦。
補辦戶口本,需由戶主向當(dāng)?shù)嘏沙鏊鶓艏块T提出補辦申請,如果你是戶主,由戶主本人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兩上表,即《丟失居民戶口薄報登記表》和《丟失補領(lǐng)居民戶口薄登記表》,說明一下戶口本丟失的原因,警察再核對一下信息及對比一下戶主與電腦里的照片是否一樣后就可以補辦了。
如果不是戶主,帶上你的身份證,最好還要帶上戶主的身份證,還有所在單位的證明或者村的證明,可能有的地方需要你寫一個申請說戶口本丟了,然后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個就行了,然后直接去派出所補辦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