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令【主要內(nèi)容】節(jié)選:
2010年9月3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guān)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wù)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深府辦〔2010〕82號),其中第二條規(guī)定:
在本市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shù)政策。對于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